路人逗狗被咬伤,狗主人要负责任吗?
客户张某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狗,有天张某正牵着狗在路边散步,路人马某路过,觉得这狗很可爱,遂在没有打招呼的前提下就想去逗狗。
结果狗受到了惊吓,反咬了他一口,他去医院花费上万元的医疗费,他觉得这是张某的狗,张某有责任赔偿他的医药费,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她的损失费。
那张某有责任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案中,张某已经用牵引绳将狗栓住,已经对狗采取了安全措施,反而是马某在没有打过招呼的前提下,想要逗狗,因此被狗咬伤,属于他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因此张某有可能只承担部分责任甚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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