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某银行女职员实名举报:称被领导施压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
近日,网传一名银行女性员工在工作群里实名举报,称自己被一位领导施压,被迫与之多次发生性关系。
据网传聊天记录截图显示,该聊天群是有100多人的工作群,在12月2日晚上9点多,一位徐姓女员工在群里发了一段文字,自称是分行营业部员工,实名举报其领导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对其施压,要求其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列举了三次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和地点。

-网传工作大群举报截图-
该员工在信息中表示,自己对此深感恐惧,认为自己对不起家庭和孩子,也对不起马某某的妻子,希望领导能够秉公处理马某某。
据网传信息称,事发银行是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有新闻记者注意到,网传群聊天记录截图中有部分内容涉及到银行工作,其中提到了多个支行的名字,经查询发现,江苏银行在镇江确有几家支行。
12月4日晚,有新闻记者拨打了江苏银行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让记者联系分行了解情况。
12月5日,据该新闻记者披露,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取得联系后,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发现该网络舆情,正在调查处理该事件。
而针对网传信息是否真实,以及网传信息中涉及的徐某和马某某是否是该分行员工,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回答,需要向总行申请一个对外接受采访的流程。
职场性骚扰一直都是广受社会各界关注和讨论的敏感话题,如果网传信息属实,涉事领导马某可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律师解答

律师:张丽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投融资及并购、合同纠纷、工程纠纷、企业知识产权风控、婚姻家庭
评价:
十年法律工作经验,锦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律事务、投融资并购法律事务及企业知识产权架构与维护等各类商事服务。自执业以来,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精准地提供了企业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如果经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认定该女性员工陈述的信息属实,那么涉事领导马某向其施压、在女员工处于不敢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强奸罪。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用人单位对于员工有制约作用,若发生性骚扰事件,单位可以采取辞退等方式加以制止。因此,如果涉事领导马某被核实利用职务之便向女员工施压与之发生性关系,除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可能会被单位开除。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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