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被家暴欲轻生,自杀前杀害智残女儿
据媒体报道,2022年7月,海南海口一女子苏某因婚后多次遭到丈夫家暴、家庭收入低等原因,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但在此之前,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苏某又担心存在智力缺陷的长女黎某在自己死后,会拖累儿子,于是有了杀死长女之后再自杀的想法。
2022年9月4日,苏某在带女儿外出散心时,女儿称想小便,因不知道寻找隐蔽处而欲在草坪随地小便,苏某深觉懊恼与不幸,于是将女儿带到了河边,想将其溺亡。
据了解,苏某让女儿在河水约1米深的淤泥地里小便,又让其到深处的河水中清洗裤子。
被害人黎某在清洗裤子时溺水,苏某作为母亲,在岸边目睹了女儿溺水的全过程,并未施救。
确认女儿溺水身亡后,苏某尝试自杀未果,并将女儿溺亡的消息告知给丈夫,让家人去给女儿收尸。
堂哥认为此事可疑,在现场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苏某知道他人报警后并未逃离现场,后被民警带回警局接受调查。
2023年2月13日,黎某的父亲,也就是长期家暴苏某导致其想轻生的丈夫,向法院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苏某表示谅解,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苏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且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0年。
这对该案件,网友们发表了以下不同的看法:






-网友们对这起案件发表的看法-
也有网友认为被害人的父亲出具了谅解书之后,苏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过重。

那么本文就来探讨一个法律问题:涉嫌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多少年呢?
律师解答

律师:张丽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投融资及并购、合同纠纷、工程纠纷、企业知识产权风控、婚姻家庭
评价:
十年法律工作经验,锦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律事务、投融资并购法律事务及企业知识产权架构与维护等各类商事服务。自执业以来,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精准地提供了企业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该名网友的疑虑,杀人方式是否残忍恶劣、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等,都是故意杀人罪量刑的主要影响因素。
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苏某故意非法剥夺智力残疾女儿的生命,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并且杀害亲生女儿的主观恶意比较大,其情节较重。
但苏某在看到他人报警后并未逃离现场,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调查时并没有出现逃避、反抗等行为,并且向警方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琐事引发的惨剧,被告人苏某在案发后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根据被告人苏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0年,其判决结果是有法可依的。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对双方达成谅解、和解协议的,规定了明确而又具体的量刑标准。
(1)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2)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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