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新华社爆料邓伦偷税漏税高达4765.82万元,相关部门提醒后,仍然整改不彻底,现被处罚并追缴的罚款数额高达1.06亿。
明星偷税漏税三番两次被爆出。众所周知,娱乐行业是个暴利行业,明星的收入来源一般是广告费和表演费,利润可观,一线艺人光是拍摄一部电视剧的就够普通人家吃十年甚至更久。
按理来说,明星他们那么有钱为什么还要屡次偷税漏税?
从范冰冰、郑爽、邓伦到直播一姐薇娅等都倒在了偷税漏税这件事上,难道明星对偷税漏税真的有恃无恐,是无惧法律制裁还是心存侥幸?今天我就来说道说道。
明星开工作室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粉丝们觉得爱豆开工作室,爱豆创业,很励志也很支持。
但是有些明星却利用国家给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来用于税收筹划,正常片酬还是按照劳务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一年好几个亿的收入与正常申报税金相差巨大。
爆出偷税漏税事件后,许多明星相继注销手下的工作室,那么注销工作室真的能够避免相关部门的监管吗?
就算明星注销了名下工作室,如果欠了债务的,只要债权人在五年内提出赔偿要求,那么明星仍然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就算注销工作室也没法逃避缴税义务,已经注销的工作室被也可能被税务部门要求自查补税甚至重新清算。若是应纳税人被要求自查补税后仍存在偷税情况,将面临高额的处罚,邓伦就是这个例子。
如果逃税的数额较大或是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形下,还有可能构成逃税罪,会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尤其是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做好依法纳税的榜样,而不是耍小心机偷税漏税,自作聪明者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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