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Z女士(被告)
对方当事人:重庆**物业公司(原告)
文中所有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被告Z女士经过多方考察,决定在重庆某知名商圈的大型购物中心内租赁一套商铺,用于经营餐饮店,并与该大型购物中心的管理方重庆**物业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
Z女士的餐饮店需要采取烧、烤、煎、蒸等烹饪方式对食材进行加工,但由于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后一直没有为餐饮店开通烟道,造成油烟无法得到有效处理从而返回铺面,最终导致餐饮店的客人流失。
在经营餐饮店期间,由于断电的次数较多,导致店内储备的新鲜食材变质,Z女士曾与物业公司经理就上述问题进行沟通,经理回应称会支付3000元作为赔偿,但Z女士自始至终均未收到该笔赔偿款。
此外,物业公司还存在地下停车场指示不明确、电流过大导致餐饮店厨房失火、物业管理混乱等问题,Z女士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租金优惠政策,但双方就减免租金一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0月,餐饮店自该季度开始就没有再进行任何引流的商业活动,Z女士于次月与物业公司的经理约定终止合同,并从12月开始陆续搬离店铺。
2024年初,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Z女士向其支付物业费、闭店退铺违约金、逾期归还商铺的占用费共计135万元!
第一次开庭时,Z女士独自前往法院就拖欠原告物业费一事应诉,但在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十分强势,称经理同意与Z女士达成终止合同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行为,要求Z女士支付上述费用。
为维护自身权益,Z女士几经周转决定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律师应诉。
该案件正在办理中,请持续关注。
律师名片
律师:陈颖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尽职调查、企业法顾、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
评价:
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在企业法律顾问、股权收购和转让、建设工程等领域的争议解决流程和法律服务方面,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锦湛律师提醒
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的趋势,一旦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避免产生更多损失。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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