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W先生
对方当事人:湖南**科技有限公司
文中所有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当事人W先生通过某知名短视频平台了解到湖南**科技有限公司的赚钱业务,该公司的业务员声称做“游戏搬砖”就能变现赚钱,月收入可高达五位数,当事人在其高收入的诱导下,添加了其联系方式。
该公司的业务人员向当事人发送了【广告流量变现】项目讲解,称只需要缴纳加盟费,按照其指定的方式刷机,就一定能够赚到高额广告费,还向当事人讲解该如何维护手机、刷广告。
在该公司业务人员的极力劝说下,当事人与该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向其支付了58888元的培训费,并按照该公司提供的操作流程办理营业执照,购买了多部手机用于后续刷广告。
7月18日,当事人按照该公司的要求办理对公账户后,借助通讯工具将资料发送给该公司的业务人员后,次日就有受害者联系到当事人,称该公司的业务人员是骗子,按照其刷广告的方式根本赚不到钱。
意识到被骗的当事人立刻联系该公司的业务人员,要求退还加盟费58888元,被该公司业务人员删除拉黑。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W先生几经周转决定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依法提起仲裁。
该案件正在办理中,请持续关注。
律师名片
律师:田丁方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企业法顾、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评价:
田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执业后参与了多起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案件,熟悉诉讼的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细致的诉讼服务,深得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锦湛律师提醒
加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决定加盟前,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谨防被骗:
(一)做好市场的分析研判,对拟投资加盟项目进行深入实地的市场考察,预判投入回报比。
(二)对拟加盟品牌的行业情况、市场占有率等进行调查核实。
(三)与品牌方订立书面合同,确保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对方提供的口头承诺应写入书面合同。
(四)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审查合同、分析合同中可能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停止一切支付行为,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避免产生更大损失。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0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
欢迎随时留言私信
或直接拨打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7323024209
关注我们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A区1906号
(地铁1号线高新站C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