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工程违法分包酿悲剧!农民工高空坠落致残,律师拆解"甩锅"迷局。

2025-05-19

合同纠纷 企业合规

签了劳务合同却成了“临时工”,工伤后被公司甩锅“不属于正式员工”;加班费算不清、社保缴不全,维权时还被反问“有本事你去告啊”……如今的劳务派遣和劳动纠纷,像一张张暗网困住了无数打工人。有人为讨回三个月血汗钱跑断腿,有人因工受伤反被索赔“操作失误”,更有人签下空白合同后才发现自己成了“法律弃子”。当白纸黑字抵不过推诿套路,普通人还能靠什么守住饭碗与尊严?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引言

签了劳务合同却成了“临时工”,工伤后被公司甩锅“不属于正式员工”;加班费算不清、社保缴不全,维权时还被反问“有本事你去告啊”……如今的劳务派遣和劳动纠纷,像一张张暗网困住了无数打工人。有人为讨回三个月血汗钱跑断腿,有人因工受伤反被索赔“操作失误”,更有人签下空白合同后才发现自己成了“法律弃子”。当白纸黑字抵不过推诿套路,普通人还能靠什么守住饭碗与尊严?



案情速递

委托人:小白(原告)

相对方:辉润建设、王老板、李老板(被告)

20235月,某商业综合体项目木工工程被违法分包至无资质包工头王老板(被告二),小关再次转包给李老板(被告三)。2024912日,受雇农民工小白(原告)在作业时,因电梯井口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踩踏腐朽木板坠入7米深井,致腰椎粉碎性骨折、双侧肋骨骨折,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施工方辉润建工(被告一)作为总包方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王老板、李老板、未提供基本劳动保护,事故后均推诿责任,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小白多次协商无果,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

PART.01
案件经过

2023年5月,辉润建工(被告一)为压缩成本,将某市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木工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包工头王老板(被告二)。王老板转手将工程拆分给木工班组负责人李老板(被告三),临时雇佣农民工小白(原告)从事高空支模作业。施工期间,电梯井口仅用废旧木板遮挡,未设置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且未提供安全带等基础防护设备。

2024年9月12日下午,小白在二楼平台作业时,因踩踏腐朽木板坠入7米深电梯井,造成腰椎粉碎性骨折、双侧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住院治疗期间,王老板仅垫付2万元医疗费后失联,辉润建工声称“工程已合法分包,与公司无关”,李老板则咬定“小白自己没注意安全”。小白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妻儿靠借贷维持生计,其多次携带病历、现场照片与涉事方协商,均遭拒。

小白借遍亲友凑齐诉讼费,带着一沓泛黄的医疗单据和手机里的事故现场视频找到我律师事务所。他红着眼说:“他们都说我活该,可我连安全帽都是自己买的……”律师团队当场梳理证据链:违法分包合同复印件、未防护的电梯井照片、医院诊断证明及报警记录;次日即向住建局调取项目安全验收档案,证实小龙隐瞒分包事实;另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坠落伤情与施工缺陷关联性报告》。小白正式委托律师起诉三被告,要求连带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9万元。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2万元;

2、请求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8万元;

3、请求判决三被告连带承担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15万元;

4、请求判决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


律师:陈四虎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陈四虎.jpg

-擅长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投融资及并购、工程纠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刑事犯罪


-评价-

超过16年法律工作经验,被聘为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和绩效评价专家,曾先后任职于某地法院法官、大型国企法务,目前为锦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迄今已经办逾600件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在代理的600余起民事案件中,近八成案件全胜或半胜,数十宗案件经二审代理改判或发回重审扭转败局。兼任或独任三十余家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综合运用法律、市场、政府等多种力量,紧贴经济趋势和时下政策,妥善解决企业涉及地产开发、资产兼并、债务重组、股权收购、群体性劳动争议等疑难法律问题。


办案过程


律所接到小白委托后,指派建设工程领域资深律师陈律师承办此案。陈律师第一时间赶赴施工现场,拍摄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栏、腐朽木板遮挡的原始状态,并调取项目总包方辉润建工与包工头王老板的违法分包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锁定违法转包链条;同时向住建部门申请调取该项目安全验收档案,发现辉润建工多次规避安全检查,且未对分包方资质进行审核。为证明伤情与作业环境的因果关系,陈律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事故关联性报告》,明确小白腰椎骨折系高空坠落直接导致,并计算伤残等级、误工期及后续治疗费用。


针对被告方“层层甩锅”的态势,陈律师先后向辉润建工、王老板发送律师函,要求协商赔偿方案,但辉润建工仅同意支付5万元“人道补偿”,王老板则拒接电话。协商无果后,陈律师梳理出三重诉讼策略:一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追究总包方违法分包责任;二是援引《民法典》第1193条,主张三被告因共同过错承担连带赔偿;三是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将小白的农民工身份作为弱势群体保护依据,争取法官自由裁量倾斜。


立案前一周,陈律师团队整理出4类32项证据,涵盖违法分包合同复印件、未防护现场照片、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书及同类胜诉判例,并制作可视化时间轴图表,清晰标注“违法分包—安全失职—坠落致残—推责拒赔”的全过程。同时,针对被告可能抗辩的“小白自身过错”,陈律师提前准备安全规范条文及专家证言,论证“未提供防护设备系事故主因”。案件材料装订成册后,陈律师模拟庭审质证环节,确保每一份证据均能精准回击被告的免责主张,为小白争取全额赔偿奠定基础。


办案结果


陈律师指出,总包方辉润建工违法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小关,且未履行安全监管义务;王老板、李老板层层转包,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设备,导致电梯井口无防护栏、仅以腐朽木板遮挡,直接引发小白高空坠落。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民法典》第119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主张三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辉润建工辩称“已与小关签订分包合同,事故责任应由实际施工方承担”;王老板声称“现场安全措施完备,小白未佩戴安全带系自身过错”;李老板则主张“与小白系临时雇佣关系,仅需承担部分补偿责任”。三被告均否认存在连带责任,并提出小白索赔金额过高,要求按“农村户籍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定:辉润建工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王老板等人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存在重大过错。小白作为农民工,长期在危险环境作业且未获安全培训,其轻微过失不减轻被告责任。三被告违法分包链条清晰,安全责任缺位与坠落事故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赔偿标准,小白虽为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务工并提交居住证明,应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


法院最终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小白医疗费8.2万元、伤残赔偿金54.3万元、误工费7.5万元、被扶养人生活费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81万元(扣除已付2万元)。三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1.8万元、鉴定费6000元;驳回被告关于“按农村标准计算赔偿”的抗辩。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上诉,小白已通过强制执行全额获赔。

律师提醒


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乱象频发,农民工群体往往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结合本案提醒广大群众:务工前务必核查雇主资质与施工环境。入职时要求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安全责任;若发现工程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迹象(如项目经理与包工头无正规合同),或现场缺乏安全网、防护栏等基础设备,可向住建部门举报或拒绝上岗。施工中注意留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现场照片,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报警并拍摄伤情、现场环境,这些证据是后续索赔的关键支撑。


协商阶段警惕私了陷阱包工头或企业常以一次性赔款诱导签订免责协议,但金额往往远低于法定标准。本案中小白若接受5万元补偿,将无法覆盖终身伤残的治疗成本。切记:伤残等级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是计算赔偿的核心依据,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均需按法定标准主张。若对方推诿,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维权需穿透责任链条违法分包场景下,总包方、分包方、实际施工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农民工无须被谁雇佣谁负责的话术误导。本案胜诉关键在于律师调取的分包合同、安全验收记录,彻底击破各方甩锅逻辑。遭遇类似纠纷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追溯工程合同关系,锁定所有责任主体。维权不仅是个人损失的弥补,更是对行业乱象的警示

法条链接
ARTICLES OF LAW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

欢迎随时留言私信

或直接拨打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7323024209


关注我们

图片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详细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A区1906号

(地铁1号线高新站C口)


图片



相关推荐

【中介合同纠纷】出国务工被骗中介费,3名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全额追回中介费并成功主张利息!

【中介合同纠纷】出国务工被骗中介费,3名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全额追回中介费并成功主张利息!

2024-04-01

【合同纠纷】公司收取59800元推广服务费后摆烂,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起诉,全额追回59800元并成功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合同纠纷】公司收取59800元推广服务费后摆烂,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起诉,全额追回59800元并成功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2024-06-11

【合同纠纷】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与被申请人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80%合作款+律师费!

【合同纠纷】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与被申请人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80%合作款+律师费!

2024-07-26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帮朋友牵线租场地开厂,因朋友拖欠租金被起诉代偿租金6万元,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帮朋友牵线租场地开厂,因朋友拖欠租金被起诉代偿租金6万元,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2024-07-01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当事人因未给“合伙人”分配红利12万元被起诉,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当事人因未给“合伙人”分配红利12万元被起诉,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2024-06-27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处理与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处理与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06-26

公众号

抖音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