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纠纷】合同签了定金交了,对装修设计不满意,能要求解约退还定金吗?

2024-11-18

合同纠纷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在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居住环境的品质追求也促使装修行业愈发多样房屋装修对于许多家庭来说,是一项重大投资,业主签合同交定金后,都期待装修效果能达到预期。然而装修市场鱼龙混杂,部分装修公司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环节存在问题,使得双方矛盾加剧,定金退还成焦点,这也反映出装修行业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

 

 

案情速递: 

委托人:伍先生原告

相对方:**装修设计有限公司(被告)

伍先生为装修房屋入住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签订合同时他按约支付了2.7万元定金。可合同签订后情况却急转直下装修公司并未依照伍先生提出的要求开展工作,给出的设计方案与伍先生之前的期望相差甚远。伍先生认为装修公司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双方的约定,于是向装修公司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双方就退定金一事多次协商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伍先生将装修公司起诉至法院,坚决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基本案情:

2023年伍先生一家因原先的房屋面积狭小,便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屋,满心期待着能将其重新装修一番,让一家人住得舒舒服服。在对几家装修公司进行考察后,选定了其中一家,并与对方签订了一份《软装设计装饰合同》。签合同时按照约定,伍先生需向装修公司支付总价款 30%的定金,算下来约2.7 万元。伍先生觉得装修公司看起来挺靠谱,便毫不犹豫地交了钱,而装修公司也开具了收据,此事就此敲定。

 

伍先生满心期待着装饰公司能按照他的想法来设计和装修,他与家里人商量了好久,把对每个房间的想法都仔仔细细地列了出来。比如说客厅,他就希望是那种简约又温馨的风格,沙发得是那种软乎乎、颜色素净的,灯光得是暖黄色的,能让人一进去就感觉特别放松。卧室呢,要温馨舒适,床得够大够软,衣柜的收纳空间要大,还得有个小书桌方便他有时候看看书啥的。结果装修公司搞出来的设计方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设计图里的客厅,颜色花里胡哨的,沙发的样式又老气,灯光也亮得刺眼,根本就不是伍先生想要的那种温馨感觉。卧室的设计也不行,床的位置摆得怪怪的,衣柜的空间设计得不合理,书桌小得可怜,根本没法用。在施工方面,更是毫无进展,完全没有按照正常的施工流程和时间安排推进项目。

 

伍先生一看这情况,心里着急啊,就一趟一趟地去找装修公司。每次去都说得清清楚楚,这设计得改,得按要求来,施工得抓紧并要求该公司尽快改正以符合合同约定。但装修公司却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之后,伍先生鉴于装修公司的表现,认为该公司已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遂多次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但装修公司公司却以已经完成了部分设计工作为由,拒绝退还定金。伍先生认为该公司所谓的 部分设计工作不仅不符合要求,而且不能成为拒绝退还定金的合理理由。

 

无奈之下,伍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装修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返还定金2.7元,并要求其承担因占用这笔定金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解除《软装设计装饰合同》

2、请求判决对方退还定金2.7万元及利息损失

3、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律师

律师:田丁方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企业法顾、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评价:田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执业后参与了多起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熟悉诉讼的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细致的诉讼服务,深得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田律师在接到伍先生的初步咨询后,认真倾听了他的遭遇。伍先生带着满心的无奈和愤懑,详细讲述了装修过程中遇到的麻烦在充分沟通后,接受了伍先生的委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田律师专业且敏锐地发现合同定金部分收取比例超出了 30%,这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为后续办案思路提供了关键线索。

 

田律师仔细研究伍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软装设计装饰合同》、支付定金的收据以及双方沟通的记录等资料,深入剖析合同条款和双方约定的具体内容。对于伍先生所描述的装修公司设计方案的问题,包括客厅、卧室设计与要求的巨大差异以及施工停滞等情况,田律师都进行了详细记录和分析,从而明确了装修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具体违约表现。

 

根据伍先生的实际情况,田律师希望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于是尝试与装修公司进行沟通,向其阐明伍先生的立场和要求,同时指出装修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当之处。然而,装修公司坚持拒绝退还定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田律师协助伍先生整理了一系列证据,包括装修公司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施工停滞的现场照片等,以充分证明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对合同履行造成的严重影响,为庭审做足准备。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田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请求法院判决解除《软装设计装饰合同》,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定金2.7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在庭审过程中,田律师清晰且专业地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展示证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定金性质的认定、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以及伍先生应得的赔偿进行了有力的论证。

 

 

办案结果:

法院认为本案系因返还定金引发的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予以收回。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本案中,虽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提及定金,但鉴于双方已订立装饰合同,且并未对定金罚则作出明确约定,因此从实质角度来看,此处所涉款项应认定为预付款

 

法院在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各项证据以及充分考量庭审意见后指出:在本次装修合同签订时,装修公司在尚未全面掌握伍先生需求的情况下,便匆忙要求签约,致使众多需要明确界定的内容模糊不清,这是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重要根源。在合同履行期间,装修公司无法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和图纸,无法弥补合同缺陷,导致双方无法形成有效的统一意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显然,装修公司对这一结果的产生负有明显过错。所以,伍先生提出的退还定金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装修公司退还伍先生 2.7 万元定金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律师解答:

一、关于装修合同签了,定金交了,能否退还的问题

通常而言,一旦签订装修合同且支付了预付款(此处即所谓定金),这笔款项能否退还取决于合同约定以及违约方是谁。定金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若自身原因想要解除合同,定金一般无法取回但若是装修公司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未按合同履行或存在欺诈行为,您则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甚至可要求其双倍返还。此外如果合同约定的定金金额超过主合同总价的20%,超出部分不应视为定金。因此,您需要仔细审视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后果,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定金是否可退。

 

二、对于定金抵一部分押金是否合理这一问题

从法律视角看,定金抵充部分押金是否合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定金主要是为保障合同顺利执行,而押金通常是为保障租赁等活动中物品完好或费用按时支付。若合同明确约定定金可充抵部分押金,且此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与社会道德规范,那么这种约定合法有效且合理。但如果合同未作明确规定,仅有一方主张用定金充抵押金,则可能引发纠纷。此时需综合考虑交易习惯、合同目的等因素来判断其合理性。所以关键在于双方事先的协商内容和实际发生的法律事实。

 

三、未签订定金合同就收定金能否退款?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未签订定金合同却收取定金的情况较为复杂。若收款方开具了明确标注定金字样的收据,且双方对定金性质和用途达成一致意见,通常会遵循定金规则。若支付定金方违约,无权索回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方违约,则需按规定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若没有书面协议或证据证实该款项为定金性质,只是普通资金往来,支付方有权要求退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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