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粉丝百万,收益可观?离婚时自媒体账号该如何分割?

2025-02-10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当夫妻关系走向终结,财产分割便成为双方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在自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夫妻拥有各自或共同经营的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账号。这些账号凭借一定的粉丝基础和内容影响力,往往具备较强的商业变现能力,逐渐成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些账号的归属与分割问题,因其独特性和潜在的经济利益,常常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账号的价值应如何评估?这些虚拟财产又该怎么分割?

 

案情速递: 

委托人:吴某原告

相对方:姜某(被告)

男方与女方结婚后齐心协力,共同运营男方婚前持有的快手账号以及新注册的抖音账号。共同努力下两个账号的粉丝总量累计达到100万左右。夫妻二人借助这两个账号开展直播带货,账号收益也成为婚后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但后期因生活压力以及双方在家庭事务上分歧不断,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对抖音和快手账户的归属产生分歧,因协商未果,男方选择向法院起诉,请求对账号归属及收益进行合理分割。

 

基本案情:

男方与女方于五年前登记结婚。婚前男方便在快手平台拥有自己的账户,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发力,将该快手账户悉心经营,粉丝数量稳步增长至50万左右。同时在婚后不久,经夫妻二人共同商议,男方注册了同名的抖音账户,凭借双方共同的创意策划、内容制作以及运营推广,抖音账户的粉丝量迅猛发展到60多万,短视频自媒体账户经营也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

 

然而,生活的琐碎与压力逐渐消磨着他们的感情。到了2024年,长期积累的家庭琐事,因经济支出的分歧、家务分担的不均,让两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感情裂痕不断扩大。最终,他们无奈决定协议离婚,对房产、存款等部分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不久,男方在整理财务状况时,意外发现女方在账号运营期间,私自转移了部分因账号产生的收益。经过仔细核查,男方发现这些收益被女方巧妙地转移到多个隐秘账户,而在离婚时,女方对此事只字未提。男方找到女方,就被隐瞒的收益分割问题提出协商,希望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这场纠纷。

 

但女方的态度异常坚决,一口咬定这些收益是自己应得的,拒不接受分割提议。男方耐心地列举两人共同经营账号的过往,可女方却不为所动,坚称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双方你来我往,各执一词,气氛愈发紧张,协商彻底陷入僵局。多次尝试无果后,男方意识到和平解决已无可能。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在深思熟虑后,决定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对这些账号归属以及账号收益进行合理分割。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两个自媒体账号(抖音和快手)归自己所有

 

律师

律师:田丁方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企业法顾、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评价:田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执业后参与了多起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熟悉诉讼的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细致的诉讼服务,深得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律所接到委托后,敏锐地察觉到这并非一起传统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涉及到的自媒体账号,作为新型的网络虚拟财产,其价值评估、归属判定都有着独特的复杂性。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律所在众多律师中慎重筛选,最终将案件指派给了在自媒体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

 

首先律师仔细查阅了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夫妻双方经营自媒体账号的相关记录、账号运营数据、收益流水等,初步梳理出案件的关键要点和潜在争议点。为了获取更全面、有力的证据,律师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后,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例的判决书,借鉴其中的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原则,为本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考虑到网络虚拟财产分割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律师着重从账号的注册信息、运营主体、商业价值评估等方面进行论证,强调男方在账号运营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和主要贡献。

 

在庭审前,律师还积极与女方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协商。他以专业的态度和客观的证据,向对方阐述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主张,试图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虽然协商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碍,但律师始终保持耐心和冷静,积极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办案结果:

案件受理后,我方律师迅速展开深入调查,收集各类关键证据。以证明账号主要由男方运营,证据列举了男方在账号运营中的大量工作细节。从账号内容策划来看,男方凭借对市场和粉丝喜好的敏锐洞察,负责构思绝大部分视频主题,这些内容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在视频拍摄阶段,男方亲自参与脚本撰写,对拍摄角度、灯光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呈现出最佳效果。而在账号日常维护方面,男方每天花费大量时间回复粉丝留言和私信,及时了解粉丝需求,还积极与粉丝互动。

 

进入案件审理阶段,女方初期态度极为强硬。她坚称自己在账号运营过程中同样付出了诸多心血,从协助拍摄到帮忙处理部分后台事务,对账号也拥有 不可忽视的权益,坚决不同意将账号完全归男方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诉争运营的账户都是婚后发展起来的,两个自媒体账户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其中财产性权利和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基于两个自媒体账户的注册和运营主要都由男方负责,在财产分割时可采取账户归男方单独所有,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经济补偿的方式处理。随着调解工作逐步深入,法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公正的态度,依据法院认定的上述原则,耐心地为双方剖析案件的关键要点与法律依据;我方律师也积极与女方沟通,以专业的视角和客观的证据,让女方对案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上述分割原则,并自行协商账户价值达成调解协议:两个账号归男方所有,账号经营的应收货款和现有货款也一并归男方;作为对女方的合理补偿,男方同意支付账号预计收益补偿20万给女方。

 

律师提醒: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明确宣示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合法经营的抖音账号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媒体账号的运营与注册人联系紧密,具有人身属性。同时这类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稳定性差,目前暂无认定其经济价值的相关规定,不能简单当作普通财产分割,分割时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分割原则建议

1、考虑注册信息与依附性:在司法实践中,分割具有带货变现能力的自媒体号等虚拟财产时,首先依据账号注册信息,考虑账号与注册人的紧密性以及人身依附性。

2、结合公平合理原则:考虑账号的可归属性,结合公平合理原则,可判决将账号所有权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作价补偿。

3、协商或竞价确定价值:关于账号的经济价值,双方可参照网络查询价值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也可通过竞价等方式确定价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公众号

抖音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