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春节加班公司不给3倍工资,该如何维权?

2025-02-07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春节本是人们卸下一年疲惫,与家人一起欢欢喜喜过大年的时刻。然而,也有一部分“打工人”,为保障社会运转、满足他人需求,放弃与家人相聚,坚守岗位,在忙碌中度过这个特殊节日。春节加班费,从本质上来说,是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时间的合理补偿,是对他们休息权的尊重与保障。但令人无奈的是,不乏个别企业,安排员工春节加班,却拒绝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三倍工资。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究竟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呢?

 

案情速递: 

委托人:徐某原告

相对方:**餐饮公司(被告)

徐某系**餐饮公司员工。2024年春节假期到来,餐厅因生意火爆,遂安排了徐某假期上班,他按照排班要求出勤。然而次月发工资时,徐某发现公司未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心中满是不解与失望。在多次和公司交涉工资问题无果后,徐某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

 

基本案情:

徐某经人介绍,于几年前入职**餐饮公司。入职后他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每一项任务都尽心尽力,与同事们相处也十分融洽。2024年农历春节假期,本应是休息放松、与家人团聚的时刻。然而**餐饮公司所经营的餐厅迎来了消费高峰,顾客预约订单源源不断。为维持餐厅的正常运转,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排班表,安排徐某在202428日至14日期间上班。徐某收到排班通知时,心中虽对家人充满愧疚,但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心,还是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安排。春节假期里他每天天不亮就赶到餐厅,整理食材、准备菜品,一刻都不得闲。常常忙到深夜,最后一波客人走后,其他店铺都已关门歇业,他才下班回家。

 

起初,徐某并未对加班工资一事有过多担忧,他想着公司一向正规,肯定不会亏待员工。可到了 20243月,工资发放时,徐某却发现自己春节假期加班的工资并未按照法定标准支付。他起初以为是财务疏忽,便向公司财务询问情况,财务人员却告知他,公司有自己的工资核算方式,这就是最终的工资数额。徐某觉得不合理,又多次找到上级领导沟通,详细说明春节期间加班的情况,希望公司能按照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但领导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敷衍了事,始终没有给出满意的答复。

 

此后徐某多次与公司交涉,都无功而返。他的诉求被一次次忽视,心中的不满也越来越强烈。公司方面却丝毫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依旧对他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最终徐某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在确定维权后,徐某根据律师的指导收集了工作群里的排班表、考勤记录、与领导沟通的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公司得知他要申请仲裁后,不仅没有反思自身行为,还试图在工作上给他施压,试图让他放弃维权。徐某不为所动,在整理好证据材料后,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申请,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

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等)

 

律师

律师:陈鹏举

擅长领域:刑事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

评价:陈律师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相关法律服务,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尤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在企业政企法律顾问、建设工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律所接到徐某的委托后,迅速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负责此案。律师第一时间与徐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随即着手指导徐某收集证据。律师告知徐某,需要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和工资发放情况的各类证据。在律师的指导下,徐某找到了公司微信工作群中春节期间的排班表截图,这些截图清晰显示了他被安排加班的具体日期。同时徐某还收集了自己的考勤记录,上面记录着他每日的出勤时间,有力地证明了他在春节假期确实按照公司要求出勤加班。此外律师提醒徐某收集工资条,以便确认工资构成中是否包含加班工资。

 

收集完初步证据后,律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针对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律师又指导徐某补充了一些细节证据,比如与上级领导沟通加班工资事宜的聊天记录,这些记录进一步印证了徐某曾向公司主张过权益,但未得到妥善解决。在庭审前律师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加班工资支付的条款,结合徐某的案件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策略。

 

律师准备了详尽的代理词,明确指出公司安排徐某春节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强调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已支付加班工资。同时律师还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预判,准备了相应的应对方案,包括对公司可能提出的辩解进行反驳的依据。为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律师还多次与徐某沟通,向他解释庭审流程和注意事项,让徐某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确保争取到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

 

办案结果:

庭审过程中我方律师主张:徐某作为餐饮公司的员工,在春节假期期间,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配合工作,维持餐厅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有权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餐饮公司安排徐某加班,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报酬。同时餐饮公司在面对徐某合理的工资诉求时,不仅不予理会,还试图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餐饮公司辩称: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为特殊,在行业内一直采用这样的薪酬体系,员工入职时也都了解这一情况。公司声称,虽然在工资条上没有明确区分加班工资,但整体发放的工资已经涵盖了加班部分的报酬。他们还表示,公司在春节期间业务繁忙,员工加班是为了公司发展,也是为了自身能获取更多收入。

 

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在劳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报酬,包括加班工资。餐饮公司虽主张已支付加班工资,但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如工资构成明细、加班工资计算依据等。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餐饮公司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法官对餐饮公司无视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批评,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付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督促餐饮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规范工资发放制度,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最终仲裁委判决:餐饮公司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徐某2024210日至212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法定节假日不低于日工资标准300%的加班工资,以及213日、214日休息日不低于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判决生效后,餐饮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班工资全额支付给了徐某。

 

律师提醒:

在春节及各类节假日期间,工作安排和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对于劳动者而言,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11日起,农历除夕、52日也被纳入法定节假日,若劳动者在这些日期出勤,用人单位应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同时无论春节还是平日加班,都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公司不能强迫员工必须加班,也不得通过压低计件工资单价等方法,违背劳动者的意愿,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若遇到不合理的加班安排或权益被侵犯,如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要及时保留好排班表、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首先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春节等业务高峰期安排加班,要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积极沟通,并且明确工资构成,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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