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男方未按约将名下商铺过户给孩子,女方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起诉后胜诉:男方支付租金损失并协助办理过户

2024-08-07

合同纠纷

委托人:女方(原告)

对方当事人:男方(被告)

案件类型:离婚后财产纠纷


案件经过

1994年7月,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次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


2000年12月,婚生女出生。


2013年9月,男方出轨,女方决定起诉离婚。


为了挽回婚姻,经协商调解双方共同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男方同意将其在婚前全款购买的一套商铺给予女方从即日起使用、出租至2018年12月婚生女成年,在此期间男方不得使用、出租该商铺,待使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该商铺过户至婚生女名下”,协议签订一个月后,双方前往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女方在拿到案涉商铺的使用权后,将其进行装修后用于出租,月租金为2000元。


2015年4月,双方再次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爆发争吵;随后诉讼离婚,并在法院组织调解的过程中达成一致约定:婚生女抚养权归女方,由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婚生女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凭有效票据各自承担50%;男女双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协助将该商铺过户到婚生女名下。法院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出具《民事调解书》。


截止2018年12月,婚生女成年,但男方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将案涉商铺过户给婚生女的义务,并于2024年1月私自将案涉商铺的门锁及钥匙更换,收回了案涉商铺。


为维护自身及女儿的合法权益,女方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将其名下案涉商铺过户给婚生女。


委托人诉求

1、男方协助婚生女办理商铺过户手续;


2、男方向女方、婚生女赔偿延迟履行过户手续的损失(损失按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的租金标准2900元/月计算,从2024年1月起,计算至案涉商铺过户至婚生女名下之日止)。


律师名片

/upload/picture/20240322/b6edbe6f25296bffad35f3a590968da8.jpg

律师:张丽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投融资及并购、合同纠纷、工程纠纷、企业知识产权风控、婚姻家庭


评价:

十年法律工作经验,锦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律事务、投融资并购法律事务及企业知识产权架构与维护等各类商事服务。自执业以来,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精准地提供了企业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upload/picture/20240712/a11c7f28aad9f69174fbda575478d141.png

律师:黄小琴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经济纠纷


评价:

黄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执业后参与了多起劳动争议纠纷及民商事争议案件,熟悉诉讼的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细致的诉讼服务,深得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当事人自行与男方进行协商、多次催促男方协助婚生女办理商铺过户手续,均被拒绝。为了维护自己与婚生女合法权益,当事人经身边开公司的生意伙伴介绍,委托具有丰富离婚后财产纠纷办案经验的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依法指派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代为立案、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收交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

 

办案律师通过约见当事人、与当事人多次进行电话沟通等方式,记录案情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具体诉请内容以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全面掌握案情后,办案律师根据当事人已提供的案件材料和办案需要,列出《补充材料清单》等20余页证据材料

 

办案律师基于证据材料制作《初步法律意见书及法律服务方案》后将其送达给当事人及其女儿,并通过多次与当事人及其女儿交流沟通后,制定诉讼方案,经过3轮修改后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在庭前准备阶段,办案律师根据前期法律意见书、阅卷笔录、检索分析报告、诉讼方案等文书材料以及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起草《民事起诉状》,经过2次修订后最终定稿

 

为了争取到理想的判决结果,办案律师根据案件需要组建并演练模拟法庭,促使当事人了解我方在庭审过程中的优劣势及风险点,并制定应对预案。

 

在庭审过程中,办案律师代理当事人前往纠纷发生地法院参与庭审,与男方及其代理律师就本案的争议焦点以及庭审的核心问题进行辩论,竭力为当事人及其女儿争取权益。


办案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提出的代理意见,并作出如下判决:


一、男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婚生女将商铺不动产权过户至婚生女名下;


二、男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女方支付租金损失(损失计算标准为:自2024年1月起,按每月2500元标准计算至案涉商铺不动产权过户至婚生女名下之日止);


三、驳回男方的所有反诉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反诉案件受理费由男方承担。


法律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

欢迎随时留言私信

或直接拨打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7323024209

关注我们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A区1906号

(地铁1号线高新站C口)

/upload/picture/20240510/670e4c3636b996af0d96dd875e5a5a98.jpg


公众号

抖音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