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纠纷】二手车交易藏猫腻!抵押信息遭隐瞒,车主过户难维权一年未解决

2025-04-02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近年来,二手车市场凭借高性价比与车型多样性,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购车选择。相比新车,二手车价格更为亲民,能满足不同预算的购车需求。然而二手车交易市场鱼龙混杂,部分不良商家为牟取利益,往往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如事故车、泡水车、抵押车等问题车辆屡见不鲜。消费者在缺乏专业鉴别能力的情况下,极易陷入交易陷阱,导致购车后无法正常使用,甚至蒙受经济损失。那么面对二手车交易中的欺诈行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案情速递:  

委托人:王某原告

相对方:李某(被告1

        **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被告2

202310月,王某在某二手车市场以14.8万元购买了一辆标注"急售"的二手车。交易时,车商隐瞒了该车已抵押给银行的事实。王某付款后发现车辆因抵押登记无法过户,经查证车商在交易时明知此情况却未告知。此后王某多次交涉未果,车辆始终无法过户。在调解无果后,王某决定向法院起诉维权。

 

基本案情:

202310月,王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往返周边城市,急需购买一辆省油耐用的代步车。考虑到预算有限,他在某二手车市场看中一辆挂牌"急售"的白色SUV。销售人员向他透露:"这车是公司老板抵债的,才开2年多,现在低价甩卖。"见王某犹豫,销售又补充道:"车主急着套现,价格比市场价低了3万,今天不定明天可能就没了。被超低价格和车况打动,王某当场支付了14.8万元全款,并与车主李某签订了合同。

 

当王某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时,工作人员告知该车存在银行抵押登记无法过户。经查证,该车实际上在2022年就已抵押给某商业银行,且至今未解除抵押。王某立即联系车主讨要说法,对方先是推脱说"银行系统延迟",后又改口称"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问题"。在王某多次催促下,李某才不得不承认售车前就存在抵押,但辩称"二手车带抵押很正常,不影响使用"

 

此后一年间,王某数十次往返于车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之间。车商和李某态度反复无常,时而承诺"正在协调解押",时而又以"合同未注明车辆状态"为由推卸责任。由于无法过户,王某既不能合法上路行驶,又难以转手出售,还要承担停车费等额外开支。2024年底,在多次调解无果后,王某终于下定决心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撤销与被告签订购车合同

2、请求判决被告退还购车款14.8万并赔偿3倍损失

3、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律师

律师:陈颖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尽职调查、企业法顾、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

评价: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在企业法律顾问、股权收购和转让、建设工程等领域的争议解决流程和法律服务方面,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律所接到王某委托后,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处理这起二手车交易纠纷。团队律师第一时间与王某会面,详细了解案件经过,梳理案件要点,同时告知其案件办理的大致流程与预期困难。为获取车辆抵押及销售环节的关键证据,律师奔赴车管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调取车辆的详细档案记录,确认车辆早在2022年就已被抵押,且备案手续存在严重问题。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链,律师展开对车商和原车主的调查。通过走访相关金融机构,收集到车辆抵押的原始合同和还款记录,明确原车主抵押车辆的事实以及车商在收购环节接触过相关信息的可能性。同时律师联系多位二手车商业的专业人士,获取关于类似车辆市场价格的权威信息,证明涉案车辆交易价格异常,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在调查过程中,律师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案件的后续推进奠定基础。在完成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后,律师团队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系统整理与分析,精心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针对可能出现的抗辩观点,律师进行深入研究,准备相应的答辩策略,并制作详细的证据清单和质证意见。

 

办案结果:

我方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指出,李某早在 2022 年就将涉案车辆抵押给金融机构,却在出售时隐瞒这一关键信息,误导王某做出错误的购车决策。而车商在收购车辆时,已明知车辆存在抵押及备案手续不全的问题,仍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与李某共同构成对王某的欺诈。鉴于此,李某与车商应当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立即退还王某14.8万元购车款,赔偿王某自购车以来,因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停车费等费用,以及因往返处理纠纷产生的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同时支付相应赔偿以此弥补王某遭受的实际损害。

 

李某辩称,自己因资金周转困难,才将车辆抵押,后因出国处理紧急事务,未能及时处理车辆解押问题。其坚称车商在收购车辆时,承诺会解决后续的过户事宜,自己并非有意欺诈王某,不应承担全部责任。车商则辩称,销售人员在交易时确实不了解车辆的具体抵押细节,购车合同中也未对车辆状态做出明确的书面承诺。在得知车辆过户存在问题后,车商积极尝试联系李某与金融机构,为解决过户问题投入了大量精力,不应与李某承担同样的连带责任。

 

法院受理此案后,积极组织调解工作。我方律师也主动配合法院,在调解前期,深入调查取证,收集了车商知晓车辆抵押情况的相关证据,以及王某因车辆问题遭受损失的各项证明材料。在调解过程中,律师一方面与法院紧密协作,协助法官向李某和车商阐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另一方面,积极与李某和车商沟通,分析利弊,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法官分别与李某、车商进行沟通,详细解释了隐瞒车辆重大信息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李某,法官指出其作为车辆的原所有权人,有义务确保车辆产权清晰,在交易过程中如实披露车辆的抵押情况。对于车商,法官强调其作为专业的二手车经营主体,在收购和销售车辆时,应当履行更为严格的审查义务,不能以不知情或合同未约定为由逃避责任。同时法官也向原告王某客观分析了诉讼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精力消耗,以及最终结果的不确定性。

 

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与车商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十五日内,共同向王某退还 14.8 万元购车款。此外考虑到王某在处理纠纷期间的实际损失,李某与车商共同赔偿王某停车费、保险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以及经济补偿共计3万元,本案维权费用由李某承担。

 

律师提醒:

在二手车买卖过程中,消费者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首先应当核实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关键证件原件,特别注意检查"抵押登记"栏信息是否完整。建议亲自前往车管所查询车辆状态,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交易时要保留完整的沟通记录,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要求写入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并注明用途,避免现金交易。这些措施能在发生纠纷时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对于经营者隐瞒抵押情况出售车辆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即使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抵押情况,经营者仍负有如实告知车辆真实状况的法定义务。故意隐瞒抵押信息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购买决定的,完全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不能以"行业惯例""买方未尽注意义务"为由免责。

 

当遭遇二手车买卖纠纷时,消费者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可以先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解,同时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包括交易合同、付款凭证、车辆状况证明、沟通记录等。若调解无果,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张撤销合同或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记维权要及时,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超过诉讼时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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