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邻居违规安装空调外机,噪音热风扰民,如何维权?

2025-03-31

“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在城市生活中,好的邻里关系能让居住更舒心。然而随着小区越来越密集,因建筑设施使用不当引发的邻里矛盾逐渐增多。不少住户在装修或安装各类设备时,常常忽视了对相邻方权益的影响,比如空调外机装错位置产生的噪音和热风、违规搭建影响采光。这些行为往往使他人原本舒适的居家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当面对这类纠纷通过协商、投诉仍无法解决时,居民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案情速递:  

委托人:邹先生原告

相对方:袁先生(被告)

邹先生与袁先生是同一单元的上下楼邻居。袁先生购入楼下房屋后进行了翻新装修,并安装了两台大功率空调。由于小区建设年代较早,空调外机预留位置不足,袁先生将外机安装在卧室飘窗上方,正对邹先生卧室下方。然而空调运行产生的噪音和热风严重影响了邹先生的正常休息。经多次协商要求袁先生拆除未果后,邹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基本案情:

邹先生与袁先生同为某小区业主,两人是上下楼邻居关系。该小区由于建成年代较早,公共设施设计存在一定局限,尤其是空调室外机安装平台空间狭小,难以满足现代大功率设备的安装需求。2022年袁先生购入该房屋后,决定进行全面翻新装修,以提升居住舒适度。考虑到书房和卧室面积较大,且夏季炎热,他选购了两台大功率变频空调,以确保制冷效果。然而小区预留的空调外机平台尺寸不足,无法容纳新机型。袁先生权衡后,认为将外机安装在自家飘窗顶部平台(位于邹先生家飘窗正下方)既能保证散热效率,又能避免外露管线影响美观。

 

空调投入使用后,邹先生很快发现,每当袁先生家的空调运转,自家卧室就会传来持续的嗡嗡声,夜间尤为明显。更让他困扰的是,外机排出的热风直接灌入他的飘窗缝隙,导致室内温度升高,甚至在空调关闭后仍能感受到余热。炎夏时节,邹先生不得不长期紧闭窗户,但噪音问题仍无法解决。他多次向物业投诉,物业上门协调后,袁先生承认占用了公共区域,但辩称"小区很多业主都这样安装",并以"预留平台太小"为由拒绝移机。作为妥协,他同意加装隔音垫,但实际效果微乎其微。

 

邹先生又尝试私下协商,提出愿意分担部分移机费用,但袁先生态度强硬,反指责邹先生"吹毛求疵",甚至暗示他"故意找茬"。两人的关系迅速恶化,从偶尔争执发展到见面互不理睬。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邹先生向律师咨询。律师表示可以主张相邻权侵害,建议邹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邹先生起初有些犹豫,担心诉讼耗时耗力,但考虑到长期忍受噪音和高温已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最终决定起诉。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被告拆除空调外机重新调整,排除妨害

 

 

律师

律师:周斌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犯罪、民商纠纷、商事仲裁、债权债务

评价:

周律师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全面且出众。他对待案件认真负责,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在处理各类法律纠纷时展现出卓越的智慧和高效的行动力。其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精湛的专业技能,使他在复杂的案件中能够迅速理清头绪,找到关键突破点,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律所接到邹先生委托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负责此案。律师第一时间约见邹先生,详细询问纠纷来龙去脉,梳理出噪音干扰和热气排放两大核心问题。为收集有力证据,律师前往小区实地勘察,拍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与邹先生家的相对距离等照片,走访物业和部分邻居,了解小区以往类似安装情况及物业协调记录。同时,律师收集与空调安装相关的国家标准文件,为后续论证对方安装行为违规做足准备。

 

鉴于噪音鉴定的专业性,律师帮助邹先生联系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过程中,律师全程跟进,向鉴定人员介绍案件背景和关注重点,确保鉴定在邹先生卧室受影响最大的时段进行,保证鉴定数据真实反映噪音干扰情况。在对鉴定报告审核时,律师凭借专业知识,检查报告数据的合理性、鉴定流程的规范性,确保报告在庭审中具有效力。

 

庭审筹备阶段,律师深入研究案件适用的法律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相关规定,结合《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撰写详细的代理词。对庭审中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律师提前进行模拟推演,准备好应对策略,力求在庭审上为邹先生争取最大权益。

 

办案结果:

我方律师主张,袁先生擅自将空调外机安装在邹先生飘窗正下方公共区域,其运行产生的噪音和热气,严重影响了邹先生的正常生活,侵害了邹先生的相邻权。并且,该安装行为既不符合国家相关安装规范,也违背了小区业主公约。袁先生理应拆除违规安装的空调外机,排除对邹先生生活的妨碍。

 

对方辩称,小区建成年代早,预留空调外机平台过小,无法满足新设备安装需求,且小区很多业主都采用同样的安装方式,自己的安装行为实属无奈之举。同时袁先生还强调,已经采取加装隔音垫等措施进行了改进,不应拆除空调外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经核查,袁先生所提供的其他业主类似安装照片,仅能反映小区存在类似现象,并不能成为其安装行为合法合规的依据。而原告方提交的专业鉴定报告,证明了噪音和热气排放对邹先生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明显干扰。同时,袁先生家空调室外机组的放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90 - 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的要求。在室内装修、购置空调时,袁先生理应提前与邹先生进行沟通,而不是在明知可能妨碍邹先生生活的情况下,擅自将空调室外机组安装在现位置。此外,袁先生虽声称之前安装过空调,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当前安装位置是唯一可行的方案,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空调室外机组产生的振动、噪声、热气未超标、未影响邹先生的正常生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加之,袁先生将空调室外机组放置于公共区域,违反了小区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

 

最终法院支持邹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袁先生拆除2台空调室外机组,重新规划安装位置。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律师提醒:

在日常生活里,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很容易因环境问题产生纠纷,噪声、空气、阳光等不可量物带来的侵害,均涵盖在相邻环境权益范畴内。法律积极倡导大家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避免给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老旧小区,本案中的小区,因建成时间较早,房屋在设计时对空调室外机组的合理放置问题考虑欠佳。因此不动产权利人在进行室内装修,以及购置、安装空调时,务必尽到审慎注意的义务,提前做好规划与沟通,避免因安装不当,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预防纠纷的发生。

 

另外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邻里纠纷时,证据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就拿邻里间噪音妨碍案件来说,受录制时间、地点、人为干预、设备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事人自行录制的音频,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明效力,通常难以得到法院的认可。若你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邻居扰民问题,务必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噪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相邻人便有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对相应损失作出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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