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锦说法 普法维权”
如今社会审美观念日益多元,追求美丽、塑造理想身材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医美手术虽能带来显著的效果,但其复杂性和高风险性也不容忽视。许多消费者在选择手术时,往往被医院宣传的安全、效果所吸引,却忽视了充分了解手术风险、医院资质及医生专业水平的重要性,由此引发的医疗事故和纠纷屡见不鲜。这些问题一旦爆发,带给消费者的,可能是身体的创伤、心理的阴霾,以及无尽的维权难题。那么若是整形手术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呢?
案情速递:
委托人:冯女士(原告)
相对方:**妇科医院(被告1)
郭某(被告2)
冯女士在生育后因腹部松弛下垂、身材走形,决定通过医美手术恢复身材。然而术后她的腹部情况恶化,皮肤出现坏死现象。冯女士认为这是手术失败导致的,便要求医院出具了手术失败说明,院方表示愿意退还医疗费并给予一定补偿。但冯女士认为,这些补偿无法弥补她所遭受的身体损害和精神痛苦。为了弄清事故责任是否在于医院,她决定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和处理。
基本案情:
2022年,冯女士在生下孩子后,因腹部皮肤松弛、身材走样而陷入焦虑。作为一名曾经非常注重外表的女性,她尝试了多种产后塑形运动,但效果始终不理想。某天,她在宝妈群中看到有人分享通过“腹壁成型术”成功恢复腹部的案例,效果显著且无后遗症。冯女士心动不已,便主动询问医院信息。在推荐下,她联系了**妇科医院,医院工作人员声称与某知名整形医院有合作,主刀医生经验丰富,手术安全可靠。在多次咨询中,医院未充分告知手术风险,反而强调效果显著。冯女士信以为真,支付了4万元手术费,决定在该院进行手术。
2023年,冯女士在**妇科医院由郭某医生主刀完成手术。术后几天,她感到腹部剧烈疼痛,并发现手术部位出现皮肤发黑、坏死的现象。她立即向医院反映,但医院起初称这是“正常现象”,只需时间恢复。然而,病情持续恶化,皮肤坏死范围扩大,疼痛加剧。最终医院出具手术失败情况说明,承认手术未达预期,并提出退还手术费用及一定补偿。冯女士对此无法接受,认为医院处理不当,当即决定转院治疗。后续治疗中,她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但腹部仍留下大面积瘢痕,外观严重受损,甚至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
冯女士认为,这完全是一起医疗事故,医院在术前未充分告知风险,术中操作不当,术后处理也存在重大过失。她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但医院仅同意退还手术费用及少量补偿,对冯女士的身心伤害毫无关怀。冯女士对此感到极度愤怒,甚至怀疑主刀医生郭某的资质,认为其可能不具备进行此类手术的专业能力。为维护自身权益,她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医院责任,要求赔偿并还原事件真相。
当事人诉求:
1、请求判决被告共同返还医疗费4万
2、请求判决被告共同赔偿因手术失败产生的其他医疗费用1.5万
3、请求判决被告共同赔偿后续护理费、修复费等各项费用12.5万
4、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律师:
律师:张丽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投融资及并购、合同纠纷、工程纠纷、企业知识产权风控、婚姻家庭
评价:十年法律工作经验,锦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律事务、投融资并购法律事务及企业知识产权架构与维护等各类商事服务。自执业以来,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精准地提供了企业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律所接到冯女士委托后,迅速组建专业律师团队,并指派在医疗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负责此案。律师首先从审查医院入手,获取了医院整形项目的宣传资料,资料上打着与“国际整形专家”合作的旗号,而经后续核实,这一宣传与事实严重不符。接着律师向医院调取冯女士的手术同意书及病历。在仔细研读这些资料后,律师发现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中未对手术资质等关键信息作出明确说明,且术后处理过程存在诸多漏洞,这些都为后续庭审提供了有力证据。
医疗鉴定是确定责任归属的核心环节,律师积极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详细阐述冯女士手术前后的状况。最终鉴定报告明确认定医院手术操作存在过失,与冯女士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律师同时考虑到冯女士转院治疗产生的高额费用,律师前往多家转院治疗的医院,收集治疗记录及费用清单,这些单据详实记录了冯女士因手术失败遭受的经济损失。
此外律师还对医院资质展开深度调查。通过政府卫生部门官网、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等渠道,她发现该医院并不具备开展“腹壁成形术”的资质。在完成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后,律师准备了诉讼材料,依据收集到的各项证据,撰写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的起诉状,详细阐述**妇科医院及郭某的违规行为、给冯女士造成的身心伤害,以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办案结果:
我方律师庭审中提交了各项证据:
1、医院宣传资料:虚假宣传与“国际整形专家”合作。
2、手术同意书及病历:证明医院未明确说明手术资质问题,且术后处理不当。
3、手术失败说明:医院出具的文件,承认手术未达预期效果。
4、转院治疗记录及费用清单:证明冯女士因手术失败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
5、医疗鉴定报告: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医院手术操作存在过失,与冯女士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6、医院资质调查结果:证明**妇科医院不具备开展“腹壁成形术”的资质。
我方律师认为,**妇科医院在不具备开展“腹壁成形术”资质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该项高风险手术,严重违反了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同时医院在宣传中虚假声称与“国际整形专家”合作,误导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主刀医生郭某作为某正规医院的执业医生,私自与不具备资质的医院合作,进行违规手术,术中操作不当导致冯女士腹部皮肤坏死,造成严重损害。医院和医生应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冯女士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万。
妇科医院辩称,手术失败是个体差异导致的并发症,并非医疗过失,且医院已主动退还手术费用并给予一定补偿,不应承担更多责任。郭某辩称,其虽为手术主刀医生,但手术失败与医院设备及术后护理不当有关,不应由其单独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腹壁成形术”是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中的四级项目,属于操作复杂、难度高、风险大的美容外科项目。**妇科医院在不具备开展该项手术资质的前提下,擅自进行手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同时,医院对外以“国际整形专家”名义进行宣传,违反了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郭某作为某正规医院的执业医生,私自与不具备资质的医院合作,进行违规手术,术中操作不当导致冯女士腹部皮肤坏死,造成严重损害。医院和医生对此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妇科医院与郭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冯女士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妇科医院与郭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
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服务时,应谨慎核实医院和医生的资质,查看相关执业证书及手术案例。术前需仔细阅读手术同意书,明确了解手术风险及术后护理要求。同时务必保留术前咨询记录、手术同意书、病历、费用凭证及术后恢复情况等证据,以便在纠纷中有效维权。
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医美手术中负有重要责任。医疗机构应具备开展相关医美项目的合法资质,并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其次医生必须持有合法执业资格,并在术前充分告知消费者手术风险、可能后果及替代方案。若因资质不全、操作不当或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事故,医院和医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发生医疗事故,消费者应及时转院治疗,并通过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明确事故责任。可先与医院协商解决,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若协商无果,建议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医美手术虽能带来美丽,但风险较高。消费者应理性选择,避免盲目追求效果而忽视潜在风险。医疗机构应加强自律,杜绝虚假宣传,确保手术安全合规。只有各方依法行事,才能有效减少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按照 3 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