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科普 | 交警副支队长遭前妻实名举报,遭长期家暴,那遇到家暴该怎么办呢?

2021-12-01

根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一段“女子实名举报河南开封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某涛”的视频引发关注,该女子表示,她遭到前夫张某涛的长期家暴。”他说打我打得太轻,应该把我打死”,女子还称张某涛家属也曾对自己进行威胁。11月29日,开封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按程序将举报件交由驻开封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正在调查中。

交警副支队长遭前妻实名举报

遭长期家暴


    根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一段“女子实名举报河南开封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某涛”的视频引发关注,该女子表示,她遭到前夫张某涛的长期家暴。”他说打我打得太轻,应该把我打死”,女子还称张某涛家属也曾对自己进行威胁。11月29日,开封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按程序将举报件交由驻开封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正在调查中。


image.png


   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这个世界上不管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比得上你自己,只有学会爱自己,才能够正确爱别人。如果遭遇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勇敢的站出来,那么遭遇家暴时该怎么办呢?锦湛律所律师今日就来为你解答。

  

1

 什么是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

发生家暴该怎么办?


1、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像妇联和其他单位寻求帮助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规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保护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



2、收集家暴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除了收集现场的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外,还应当注意及时向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害人的亲属、邻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据。


3.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拘留、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拘留、逮捕;没有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应当通过走访、打电话等方式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联系,了解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状况。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应当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为了确保被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安全,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不得侵扰被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不得进行酗酒、赌博等活动;经被害人申请且有必要的,责令不得接近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4、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于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患者或者残疾人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指派熟悉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律师办理案件。




3

 定罪处罚   


1、依法准确定罪处罚。

    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犯罪,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严格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对于同一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依法惩处虐待犯罪。

   采取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是实践中较为多发的虐待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虐待手段残忍;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准确区分虐待犯罪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致人重伤、死亡的界限,要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所实施的暴力手段与方式、是否立即或者直接造成被害人伤亡后果等进行综合判断。对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是出于追求被害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或者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应当以虐待罪定罪处罚。对于被告人虽然实施家庭暴力呈现出经常性、持续性、反复性的特点,但其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依法惩处遗弃犯罪。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准确区分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要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所实施行为的时间与地点、是否立即造成被害人死亡,以及被害人对被告人的依赖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ND






相关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孟某与刘某、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孟某与刘某、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孟付会被告刘勇与被告刘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董开

2021-07-21

【合同纠纷】甲方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24万元,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为原告全额追回工程款并主张利息!

【合同纠纷】甲方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24万元,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为原告全额追回工程款并主张利息!

2024-06-05

【合同纠纷】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与被申请人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80%合作款+律师费!

【合同纠纷】当事人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与被申请人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80%合作款+律师费!

2024-07-26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帮朋友牵线租场地开厂,因朋友拖欠租金被起诉代偿租金6万元,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帮朋友牵线租场地开厂,因朋友拖欠租金被起诉代偿租金6万元,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2024-07-01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当事人因未给“合伙人”分配红利12万元被起诉,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当事人因未给“合伙人”分配红利12万元被起诉,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应诉

2024-06-27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处理与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处理与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06-26

公众号

抖音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