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设立和运行的过程中,很多时候由于企业及其员工的不规范行为,会导致公司收益或利润损失、成本或责任增加,甚至是民事索赔、行政或刑事处罚、商誉受损等等损害,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一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今天继续由锦湛律所主任黄律师来为我们讲解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问题。
企业若无继续聘用意愿,应当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员工,明确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时间,并要求员工签名。企业没有书面通知的,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员工可以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于员工擅自离岗下落不明或者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终止文件的,企业应当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合同终止通知寄往员工留存的收件地址。
在实践当中,由于员工一方存在过错或其他原因,企业和员工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减少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协议比较多,为了避免员工事后反悔又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的风险,企业和员工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当在协议书中告知员工依法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数额。
为了避免员工在工作或者上下班途中遭受工伤给企业带来工伤巨额赔偿,企业应当在员工入职后及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发现员工发生事故后对其进行积极救治,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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